旅游产品投诉,关于旅游投诉

旅游产品投诉,关于旅游投诉

1. 关于旅游投诉

在桂林旅游有可能会发生强制进店购物,商家以次充好,卖假货的现象,地陪导游服务态度不好,如遇上述问题,游客可向桂林旅游局投诉科直接投诉,投诉电话在旅游车车门上都有,桂林是旅游名城,保护游客消费者权利,是桂林打造良好旅游环境的重中之重,也可以打国家旅游服务热线12301电话。一般情况三个小时就能为游客解决问题。

2. 关于旅游投诉的整改报告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去哪旅游网投诉具体会赔多少钱这个取决于以下几方面:

1要看责任是谁,怎么划分:比如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投诉会赔多少要依据旅游法试用的条款,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赔偿。

2根据事先合同约定的内容:出行前肯定会签旅游合同,双方根据旅游合同约定好的内容退钱就会比较明确,比如约定的百分之十还是五十,以此来明确具体退多少钱。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3. 关于旅游投诉的论文

  举报给论文发表的机构,或评审改论文的机构,并举报给造假者所在的单位纪检部门。

4. 关于旅游投诉的说明

  首先,可以联系当地的旅游部门。联系方式在国家旅游局网站上有公布,登陆国家旅游局网站,点击网页下部右侧的“我要投诉举报”,然后选择本地的旅游管理部门即可。  另外,毕竟涉及消费者,还可以向315投诉。

5. 关于旅游投诉的回复怎么写

一、如果旅客在投诉过程中得不到航空公司机场的回复,可以拨打12326投诉,民航局将负责监督,保证找得到门、找得到人、找得到答案。

二、也可以登录网址www.12326.cn,通过监督平台进行咨询、投诉、服务质量在线评价、检索政策法规、举报、查询航空旅行常识等。

6. 关于旅游投诉的处理原则说服正确的是

隶属国务院直接管理,属于行政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 关于旅游投诉的文章

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

一、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

二、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7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应诉答复时效: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送达时效: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形式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五、申请复议时效: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另外,如何写投诉信。即:(一)被投诉事由; (二)调查核实过程; (三)基本事实与证据; (四)责任及处理意见。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当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

8. 关于旅游投诉说法正确的有

建议你保留好合同、行程单、发票等相关凭证,如果没有这些凭证建议可以联系旅行社索要,然后在行程结束后的90日内联系12301  1、投诉时效。根据规定,受损害的游客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请求保障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有效期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有效期。  2、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经审查过后,会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会给投诉方说明理由。

9. 关于旅游投诉的案例

案例:旅游贵宾券,享受得到真实尊贵游?

  2024年五一前夕,张先生购买某品牌大件家电时,获得商家赠送的价值3980元的港澳4天3夜双人游贵宾券。此券由名为“中国××国际旅游集团”的公司推出,显示:持券人在港澳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景点门票及保险费用全包,仅需额外交纳导游、司机小费及港澳口岸服务费、离境税等220元即可。张先生夫妇觉得很划算便报了名。

  与张家夫妇同游的还有一位王女士,她是通过网络上购买的旅游券,显示“4天3晚港澳旅游券”爆款价格仅为2元,而且已经有400多条成交记录。于是,王女士便毫不犹豫地抢购了一张“价值2元的港澳旅游券”。

  现在2元只能购买一份报纸,用2元就能玩够“4天3晚港澳”吗?这种低价“港澳游”属于典型的不合理低价组团。“不合理低价团”,是指旅行社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

  事实证明,上述两组游客在旅途中的实际上剧情有了大逆转,港澳游如噩梦一般,导游天天带着到珠宝店、手表店购物,商品质次价高,同团游客不愿购买,还被威胁辱骂。张先生夫妇购买了5000多元的商品,导游还不满意,并声称不买到他满意的金额就用集装箱将其拉到澳门去。而王女士4天买了两万多元的钻石、手表,回来经鉴定都是假货。想要投诉,一查询才知,旅游券上的“XX旅行社”和联系电话都是假的。经核实,所谓“中国××国际旅游集团”纯系子虚乌有。

  律师解读:

  旅行社业务需要许可才能经营,出境业务更是需要相应的特许。若未取得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案例中出现的明显就是假冒的“旅行社”,他们组织的往往就是“不合理低价”的购物团,旅游行程中为了挽回成本和盈利,必然发生强迫购物、自费等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旅游者报名参团,应当核实旅行社的资质,可登录当地旅游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且与旅行社签署正规的旅游合同,索取正规的发票和行程单,这样自身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旅游者应当警惕“低价游”,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理性参团,以免上当受骗,面临难以估量的损失。

  律师还提醒读者,当旅游者未尽基本的审慎义务而参加了不合法的旅游团,可以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旅游团的不法属性,报名参团权利受损,事后可能得不到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如,旅游者参加明知是“不合理低价”的购物团,而后又主张欺诈,要求赔偿,将得不到支持。

  另,在本案例中,家电销售者赠送旅游券给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应当对旅游券的合法性负责,明知旅游券不合法还赠送的行为,已经和实际组织者构成共同违法,可以认定参与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同时还涉嫌构成商业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