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申请申根签证须知 2010年4月19日版

德国申请申根签证须知 2010年4月19日版


德国申请申根签证须知 2010年4月19日版
 
签证程序为两国的畅通往来创造了前提条件。处理申请需要一定时间,并非所有申请都能通过,敬请理解。
德国是申根国家之一。申根签证在比利时、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荷兰、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奥地利、波兰、葡萄牙、挪威、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和匈牙利同样有效。
 
持申根签证者有权前往申根国家。但发给申根签证不是入境的充分法律依据。进入申根地区前将进行最终检查。因此入境时可能要求出示除护照、有效签证之外的其它有关您的经费、逗留时间和目的以及医疗保险的证明。
持申根签证在申根国家最长逗留期为每半年90天。若签证上有效期更短,则以签证上有效期为准。
 
德国申根签证申请条件
主要旅行目的国的驻外代表处受理签证申请,该国不一定是进入申根地区的第一个国家。
德国驻华大使馆主管除下列地区之外的居民或常住人员的签证事务
 
· 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区划分: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
·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领区划分: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 德国驻成都总领事馆领区划分: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
· 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领区划分:香港和澳门

 
另请在本馆网站www.peking.diplo.de 参见其它须知:
德国商务签证、德国探亲访友签证、德国旅游签证、德国过境签证

 
若上述须知未就您的具体出行目的给出足够的信息,请通过拨打电话(010)8532 9100联系签证处咨询申请条件,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3:15到16:45 和周五12:45到13:45。
因须根据法律规定和个案情况独立处理每份申请,所以上述须知和电话中列举的申请条件并不一定是所有的条件。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递交其它材料(如能证明申请人回国意愿的材料),使馆也有权忽略个别材料。
未满18周岁的签证申请人须得到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若监护人无法陪同前来申请签证,则必须出具含有德文或英文译文的监护人同意声明的公证书。个别情况下使馆有权要求监护人到使馆面谈。
 
申请德国签证
持因私旅游护照者在本人到签证处提交签证申请前,须事先进行预约。


德国签证预约方式如下:
在线预约,链接网址为:https://service.diplo.de/appointment/extern/choose_realmList.do?request_locale=de&locationCode=peki
德国签证预约注意事项:

预约时请告知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手机或电话号码、旅行目的)。我处将给出可安排的最早的面签时间(也可应申请人的要求安排这之后的一个面签时间)。不能以任何形式(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申请将本处已告知的面签时间提前,敬请原谅。

 
有关签证手续的信息,请参看本馆签证须知。预约签证时不提供电话咨询。
欧盟/欧洲经济区的公民家属(仅限于配偶和子女)若申请申根签证可不必事先预约,直接于每个工作日的11:00到11:30之间到本馆签证处提交申请。

德国签证免面试条件:

近两年内至少获得两个申根签证,且其中一个是由德国使馆签发的,并持该签证旅行过的多次旅行者可通过中信实业银行营业网点(电话:95558) 或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亮马河大厦2座0830室,电话:010-6539 6633) 递交申请。

五人或五人以上如何预约德国签证?

具有同样旅行目的的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团组,请将预约名单用英文或德文直接传真至010-6532 3557进行预约。传真中请注明签证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旅行目的、邀请公司名称、拟出行的时间、希望安排的面签时间、预约公司名称、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只有团组可以通过传真预约。我处将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德国签证费
签证费以人民币支付,收费情况如下:
机场过境签证和申根签证(A类和C类)无论签证期限长短,一律60欧元
德国签证(D类) 60欧元
对未满6岁的儿童免签证费(A类和C类)。
无论是否拒签,费用概不退还。

 
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申请表和签证须知均免费。本馆不要求必须借助签证服务公司所提供的填表等帮助。


德国签证处理时间
如递交的材料齐全,通常在五个工作日后出具签证。

 
德国签证处理情况
在上述处理时间内不回答申请的处理情况,敬请理解。

 
德国签证领取护照
在递交申请时应该同意用中国邮政/EMS寄送,即在签证申请处理完毕后立刻寄回护照(费用为30元人民币)。
若未同意上述方式,领取护照的时间最早为递交申请后的第五个工作日。领取时间只有周五12 : 30到13 : 30。
 
发给德国签证后的注意事项
请在发给签证后随即检查签证上的内容。特别需要检查签证有效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是否同预计的总逗留时间相符。此外还请检查姓和名的书写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必须立即告知出具该签证的签证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
邮编: 100600
电话: + 86-10-8532 9000
传真: + 86-10-6532 3557
邮箱: visa@peki.diplo.de
I网址: www.peking.diplo.de

申请德国签证须知-20100830.pdf

2df251e31301665f96d8f7018aa06336.pdf (214.1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