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公园施工招标公告_永泰公园施工招标公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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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2.政府工程招标介绍?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5.施工招标是什么意思?
6.施工招标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在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或政府工程项目中,必须要经过公开招标才可以确定施工单位,招标公告是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开始环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的具体步骤,一起来看看吧!
只有招标人才可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不能成为招标人。发招标公告前必须具备: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已经完成并经过审核;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后才能在项目对应级别的媒体和报纸由招标人自己或招标代理缴费、刊登、发布。
发招标公告前的准备工作:
1、收集整理招标物资计划。按规定的表格填制物资品种、规格型号、技术要求、需求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收料单位、交货状态、交货条件等信息。
2、申请办理招标审批手续。招标人向上级建设行政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招标请示文件应包括:招标依据、招标计划、招标方式、发布媒介、评标办法等内容,还要说明是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待批复后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
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文件,保证招标活动正常进行。涉及的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评标的方法等。
至于在哪发布,一般情况下,工程类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要在当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的网上发布,至于是否还需要发其他网站,需要咨询当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或者行业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某报刊上发布的,视具体情况发布。最好是发布三个网站(招标公司自己的网上也可以算一个)。也许各个地方的操作方式不同,具体要问当地的主管部门。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公告的具体步骤的全部内容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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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程招标介绍?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部分。
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
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报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
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和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3、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目的是选择确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
4、制定标底
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语,即应准备合同价格,通过项目概算,确定合同价格水平,也称为“标底”,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5、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招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邀请其前来投标的招标环节。
6、开标
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全部投标文件,在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以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标价,这种程序称为开标。
7、评标与决标
开标以后转入评标阶段。招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的标价,即其他条件一一汇集列表,选取其中报价最低的四、五份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鉴别、比较,直至决定中标单位,这一阶段,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
决标是根据评标报告及其推荐意见为依据,由招标委员会决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时的环节,对未中标的人一般不可通知,或只简单通知承包人中标即可。
8、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先由一方起草,并在该草稿基础上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签订。
一、投标的具体流程:
1、获取招标文件;
2、制作投标文件;
3、递交有关证件(资格预审)与投标文件;
4、缴纳有关费用(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
5、侯标;
6、获知定标结果;
7、获取中标通知书;
8、签署合同;
9、履行合同;
10、取回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五条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工程招标的详细内容有哪些?政府工程顾名思义,就是政府投资兴建的市政工程或者公共建筑工程。政府工程具有几个特点,第一,它是用纳税人的金钱;第二,它服务于纳税人;第三,它由政府组织建设。
政府工程招标的详细内容:
一、工程项目受理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受理范围:全县政府投资500万以下的所有工程
1、项目建设单位将投标所需资料送县交易中心。
2、接件人将《交易登记表》填写完整,报送资料齐全后,即发出受理通知书。报中心领导审核后指定项目负责人。
3、接件人根据领导安排送达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具体安排人员,组成招标小组,组织招标事宜。
二、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比选文件、比选方案)
服务时限:5个工作日
由招标小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送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县招监办备案。同时抄送项目建设单位征求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如有修改意见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计算在服务时限内)书面告知县交易中心。
(1)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根据《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招标公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
2、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3、编制文件人员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要和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向项目负责人、中心领导汇报。应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商务要求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研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编制完毕后,提交项目建设单位确认。
4、编制招标文件完成后必须由中心主任签字后,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备案。
(二)备案
服务时限:2个工作日
分别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备案。
三、招标公告发布(比选文件上网公示)
服务时限:3-5个工作日
1、发布的媒体:发布媒体为四川建设网、四川日报,重点工程项目还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发布时间要求: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比选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公告发布人员应对公告发布及时进行监看,发现发布内容有误或存在错别字、排版混乱等情况的应立即进行改正,确保所发布公告的正确性。
四、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招标文件
1、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受理报名和投标人的资格审核。
2、发售经备案的招标文件(附设计图及技术资料),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投标报名截止后,接受报名人员将汇总名单存放在保险柜。接受报名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报名人名单不得外泄。
4、投标报名截止后,如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中心分管领导,并告知投标申请人招标失败,需要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六、保证金收取、退还
服务时限: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
1、落实专人负责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应向交易中心缴纳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由县交易中心设立统一专户统一代收代退。
2、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后,综合部应立即向招投标部传递保证金交纳传递单。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足三家时,招投标部负责通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3、保证金收取人员及财务人员应对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六、投标预备会(如果有)服务时限: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1、项目负责人在投标预备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进入会场,组织与会各方代表签到,维护会场秩序,提供现场服务。
2、参加投标预备会议的各方式代表为: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投标人、监督机构等。
3、投标预备会:会议由招投标部主持。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投标部负责整理、编写补充文件。并由交易中心主任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备案。
七、评标专家抽取
服务时限:开标前2小时内抽取
1、抽取专家前一天通知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进行现场监督。
2、做好准备工作,制定抽取专家表格,要求证章齐全。
3、开标前2小时内与监督人员按抽取专家的数量、专业类别抽取专家。
4、评标专家抽取结束后,立即落实专人衔接专家抵达时间和地点及接送方式,监督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八、开标
服务时限:现场办理
1、开标前准备: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组织召开标前准备会议,落实、检查评标表格、做好人员分工,确定开标会议主持人等。
2、应当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负责维护会场秩序,提供现场服务。
3、会同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等监督部门人员组织投标人等相关人员签到,核对签到时间,确认签到代表的身份,接收投标文件,拒收迟到的投标文件。
4、开标会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5、开标会议主持人主持词应采用统一的格式,至少应包括以下议程: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九、评标服务时限:现场办理
1、评标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安排专人收取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准备资料和表格,做好评标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2、评标专家签到,评标专家所有通讯工具交监督部门代表统一保管。
3、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区域和评标现场。
4、评标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请县招监办代表宣布会议纪律。
(2)专家出示证件接受监督部门审查。
(3)成立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
5、评标由评标委会员负责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组织评委学习招标文件,熟悉评分办法和其它评标资料;
(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动作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出具评标报告。
6、发放评标费用。
十、中标候选人公示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根据专家意见,制作中标候选人公示表,报中心领导签字。
2、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县招监办备案。
3、在建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五个工作日)。
4、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它相关机构提出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动作程序处理。
十一、签发《中标通知书》、退还投标保证金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中心领导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应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
2、相关招投标资料及中标通知书在监督部门备案。
3、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后7日内全额退还,项目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由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告知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二、资料汇总整理、存档、移交
服务时限:7个工作日内
1、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汇总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指定专人(档案管理员)负责交易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
3、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移交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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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第六条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第二章 招标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第十条 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一)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二)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第十二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施工招标是什么意思?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手续,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施工招标的流程具体如下:
1、招标准备阶段是指业主决定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到发布招标公告之前所作的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招标机构、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划分标段及选择合同计价方式、申请招标、编制招标相关文件等工作;
2、招标实施阶段是整个招标过程的实质性阶段。主要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组织资格预审,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标前会议;
3、定标签约阶段是整个招标过程的结果性阶段。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签约等工作。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施工招标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施工招标是指招标人的施工任务发包,通过招标方式鼓励施工企业投标竞争,从中选出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且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并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约束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行为的经济活动。
特点
与设计招标和建设监理招标比较,施工招标的最大特点是发包的工作内容明确、具体,各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在评标中易于进行横向对比。虽然投标人是按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既定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编标报价,但报价的高低并非确定中标单位的唯一条件,投标实际上是各施工单位完成该项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能力的竞争。
工作范围
施工招标的发包工作范围,可以采用将项目建设的所有施工、安装工作内容一次性总发包的全部工程招标,或是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几个合同包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成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准备工作
招标单位在进行施工招标前,除了按规定程序完成本章第一节介绍的向招投标管理机构申请招标必须的准备工作外,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合理地预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来制定施工方案,进行编标报价;以及选定中标人后能及时开始施工,还必须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成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拆迁工作;
(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建设资金的来源已落实;
(4)施工现场的开工准备工作如果不包括在招标工作范围内,则应满足”三通一平”的条件。
折叠招标方式
采用什么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单位应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外部环境条件、自身管理能力、设计进展情况等经过充分比较后确定。招标方式取决于施工阶段的分标分包计划,以及各合同包的合同类型。《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提出招标项目和要求。符合条件的一切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竞争,都有同等竞争的机会。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人事先经过考察和筛选,将投标邀请书发给某些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邀请其参加投标 。
折叠招标合同
全部施工内容可以只用一个合同包招标,项目法人仅与一个承建商(或承建集团)签订合同,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比较简单,但有能力参与竞争的投标人相对较少。如果招标单位有足够的管理能力,也可以将全部施工内容分解成若干个单位工程和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一则可能发挥不同承建商的专业特长提高投标竞争性;二则每个分项合同比总的合同更容易落实,即使出现问题也是局部性的,易于纠正或补救。但招标发包数量的多少要适当,合同太多也会给招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麻烦或不必要损失。
1.合同数量的划分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分几次招标,每次招标又发几个合同包,主要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影响因素:
(1)施工内容的专业要求。如将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分别招标,土建施工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跨行业、跨地域在较广泛的范围内选择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而又报价合理的承建单位实施;而设备安装工作由于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有能力的单位完成。
(2)施工现场条件。划分合同包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几个独立承建单位同时施工的交叉干扰,以利于监理单位对各合同包的协调管理。基本原则是现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避免平面或不同高程的作业干扰。
(3)对工程总投资影响。合同数量划分的多与少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不是可以一概而论的问题,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客观分析。只发一个合同包,便于承建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工、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可以统一使用;划分合同数量较多时,各投标书的报价中均要分别考虑动员准备费、施工机械闲置费、施工干扰的风险费等。但大型复杂项目的工程总承包,由于有能力参与竞争的单位较少,往往导致中标的合同价较高。
(4)注意发挥承建单位的特长。施工企业往往在某一方面有其专长,如果按专业划分合同包,可以增加对某一专项施工有特长的承建单位的吸引力,甚至还可能招请到有专利施工技术的企业完成特定工程部位的施工任务。
(5)有利于各合同工程的衔接。主要指划分各合同包的工作范围时,充分考虑各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空间和时间的衔接。避免产生平面或立面交接工作责任的推诿或扯皮,以及关键线路上的施工项目内容划分为不同合同包时要保证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6)其它因素影响。影响分标或分包的因素很多,如筹措建设资金的计划到位时间、设计图纸完成的进度计划等条件。
2.合同类型的选择
每一发包工作内容选用哪种计价方式的合同类型,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技术经济指标招标前研究的深度,以及确保工程成本、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
(1)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中小型工程一般可选用总价合同方式承包。规模大、工期长且技术复杂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通常采用单价合同承包。
(2)工程设计的具体、明确程度。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招标的中小型工程,要求投标人据以编制投标报价的图纸、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不会有较大变化,可以采用总价合同。建设周期长的大型复杂工程,往往初步设计完成后就开始施工招标,在不影响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陆续发放施工图纸。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详细程度不够,投标人据以报价的工程量为预计量值,为了合理地分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及取得有竞争性的报价,一般应采用单价合同。
(3)采用先进施工技术的情况。如果发包的工作内容属于采用没有可遵循规范、标准和定额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施工,为了避免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格,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亏损,较为保险的作法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议标选择施工单位。
(4)对施工要求的紧迫程度。某些紧急工程,特别是灾后修复工程,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此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设计图纸。由于不可能让承建单位合理地报出承包价格,只能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以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在确定了项目的分标计划和各合同的承包方式基础上,再选择各项施工内容的招标方式。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招标的基本程序如下:
1、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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